答案:

    1、需要回避。因为王琳从光明公司离职不满两年,影响其形式上的独立性;

    2、需要回避。父亲属于直系亲属,即使在委托单位有很小的经济利益,也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在委托单位实质上的独立性;

    3、需要回避。在这种情况下,王琳与光明公司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影响其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

    4、需要回避。虽然侄子不算直系亲属,但一方面在委托单位有较大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与王琳有十分亲密的财务关系;

    5、需要回避。因为没有人能够独立评价自己的工作,影响形式上的独立性;

    6、不需要回避。私人间友谊不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