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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发言

财会论语

我国力促事务所“做大”


    在体制改革、迎接WT0的关口,会计师事务所扩大规模成为业内外人士的共识。目前,由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师事务扩大规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都体现了这一点。本报记者为此就相关问题,采访了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

    记者:什么背景、原因,使我国作出事务所扩大规模的决策?

    负责人:首先,国家实施国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给我们提出新任务、新要求。以国有骨干企业脱困为目标的“债转股”工作,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国有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工作,以产业优化升级为导向的IT产业、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国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中小企业改组、改造等,对注册会计师的鉴证、咨询服务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

    第二,目前WTO专业技术服务组已经就成员国有关会计服务的全球化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主要目的是消除WTO成员国之间自由贸易的障碍,承认成员国会计执业执照、资格及其技术标准。我国会计市场已经放得很开,按照我国WTO服务贸易谈判条件,开放程度将会进一步扩大,国内事务所将形成很大的压力。

    第三,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今年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将加大,国有企业要改革和发展,关键是要转换经营机制,特别是一些大中型国有骨干企业要通过证券市场,实行股份制改造。为此,证券市场运作要进一步规范化,必然要求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证券市场运作的参与者,也要上规模、上水平。

    第四,会计市场的发展和规范为我们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是,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继续停留在孝散、乱状态,还是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就无法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建设好“注册会计师平台”。

    第五,在行业内部,一些改制后正在迅速发展壮大的事务所。迫切要求转变行业管理方式,将行业管理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明确行业发展方向及其政策、制定竞争规则等宏观管理问题上,并逐步实现管理的规范化、透明化,运用政策杠杆,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综上所述,事务所扩大规模,是在我国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形势下,加快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需要。

    记者:事务所扩大规模有哪些形式?出于何种考虑?、

    负责人:我们提出三种扩大规模形式的初衷在于:我们研究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结合事务所实践中的经验,提出了实行合并;设立分所、吸收专业人员的三种主要模式来扩大事务所规模。这为目前事务所扩大规模提供了可选择的形式。其中,一些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取合并方式,实行强强联合,或者兼并一些素质好的小所以提高实力。也可以通过兼并方式,把一些愿意做大的事务所组织起来、原来在异地的可申请成立分所。但是,我们讲的分所,与过去那种滥设分所是截然不同的,分所应当是因服务客户或业务发展需要而设立的,是总所的一部分,由总所统一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财政部这次颁布《会计师事务所扩大规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这三个文件是是怎样的关系?

    负责人:扩大规模文件是一个指导性的文件,提出了扩大规模中一些共性的应注意的问题。合并审批、分所审批,是两个具体操作办法,便于各地具体实施。

    记者:如何解决当前事务所扩大规模中面临的困难和障碍?

    负责人:目前,事务所扩大规模的问题和障碍,有行业内部的,有行业外部的;有事务所本身的.也有各级协会的,还有外部制约因素。

    对于事务所本身的问题和障碍,需要大家自己消化和清除。对于行业管理中地方保护性的壁垒问题,甚至地方政府部门的干预问题,如一些地方注协人为限制跨地区执业问题、限制人才流动问题,中注协要敦促其改正。

    另外,我们还面临着许多外部障碍,包括旧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约束,旧的法规制度上的束缚。长期以来社会上对我们行业的误解和错误认识,等等。目前对改制后事务所的法律责任、工商登记、收费以及税收问题等,我们正在协调之中。对于这些问题,中注协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或请财政部门、中注协出面协调解决,更重要的是通过立法手段解决,要逐步清除行业发展中的各种障碍,为大家创造良好的内、外部执业环境。

    事务所扩大规模对事务所是挑战,对协会也是挑战,我们要共同面对这些问题,要拿出勇气、迎接挑战,要开拓进取,迎难而上,努力解决好这些问题。

    摘自《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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