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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成本管理》第十三章学习辅导(2)
1、产品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1)对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确定这些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和应计入各项期间费用的数额。
(2)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各项费用,区分为哪些应当计入本月的产品成本,哪些应当由其他月份的产品成本负担。
(3)将每个月应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生产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到归集,计算各种产品成本。
(4)将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的产品成本,在完工产品和期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并计算出完工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5)将完工产品成本结转至“产成品”科目。
(6)结转期间费用。
2、材料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在企业的生产活动中,大量消耗各种材料,比如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它们有的用于产品生产,有的用于维护生产设备和管理、组织生产,此外,还有的用于非工业生产等。其中应计入产品成本的生产用料,还应按照成本项目归集,如用于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和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列入“直接材料”项目;用于生产的燃料列入“燃料和动力”项目;用于维护生产设备和管理生产的各种材料列入“制造费用”项目。不应计入产品成本而属于期间费用的材料费用则应记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项目。用于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其他资产方面的材料费用,则不得列入产品成本,也不得列入期间费用。
3、人工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人工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用。分配工资和福利费用,也要划清计入产品成本与期间费用和不计入产品成本与期间费用的工资和福利费用的界限。其中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工资和福利费用还应该按成本项目归集;凡属生产车间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费用,列入产品成本“直接人工费”项目;企业各生产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和提取的福利费列入产品成本的“制造费用”项目;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和提取的福利费,作为期间费用列入“管理费用”科目。
4、外购动力费用的分配
企业发生的外购动力(如电力、蒸汽),有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有的用于照明、取暖等其他用途。动力费应按用途和使用部门分配,也可以按仪表记录、生产工时、定额消耗量比例进行分配。分配时,可编制“动力费用分配表”,据以进行明细核算和总分类核算。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动力费用,列入“燃料和动力费用”成本项目,记入“生产成本”科目及其明
细账;属于照明、取暖等用途的动力费用,则按其使用部门分别记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5、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各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它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租赁费、保险费、排污费、存货盘亏费(减盘盈)及其他制造费用。
企业发行的各项制造费用,是按其用途和发生地点,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归集和分配的。
6、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分配
(1)待摊费用的分配。待摊费用是指本月发生,但应由本月及以后各月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共同负担的费用。待摊费用的分摊期限,要根据费用的受益期确定。待摊费用一般要在一年内摊完。待摊费用的发生和分配是通过“待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
(2)预提费用的分配。预提费用是指预先分月计入成本、费用,但由以后月份支付的费用。预提费用的预提期限也应按其受益期确定。预提费用的预提和支付,是通过“预提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
7、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企业的辅助生产,主要是为基本生产服务的。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是通过“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进行的。
8、完工产品成本核算
要计算出本月产成品成本,还要将本月发生的生产费用,加上月初在产品成本,然后再将其在本月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以求得本月产成品成本。
本月发生的生产费用和月初、月末在产品及本月完工产成品成本四项费用的关系可用下列公式表达:
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生产费用=本月完工产品成本+月末在产品成本
或: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生产费用-月末在产品成本=本月完工产品成本
企业的完工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材料及自制工具、模型等低值易耗品,以及为在建工程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提供的修理劳务等。
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分配,常用的方法有:不计算在产品成本;在产品成本按年初数固定计算;在产品成本按其所耗用的原材料费用计算;约当产量法;在产品成本按定额成本计算;按定额比例分配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成本的方法。
9、已销售产品成本的核算
企业产品销售后,获得了销售收入,同时需要结转与收入相配比的成本。
课堂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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