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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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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三年; 2.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三年。 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考试者 1.填写《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按规定填涂报名信息卡; 3.持经单位盖章同意后的《报名申请表》和《报名信息卡》、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税务师执业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免冠一寸照片(与申请表上同一底片的照片)一张。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需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税务工作年限的证明。 1999年已经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 1.需填写考试申请表(B); 2.持本人1999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考试成绩通知单、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可办理报名手续。 考试科目: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相关法律知识、税务代理实务五科。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和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考五科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可以连续流动,即第一年与第二年为一个周期,第二年与第三年为一个周期,以此类推);考两科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附加说明: 1.“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从事税收业务工作”,“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从事税收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累计。所要求的年限可计算至2000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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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事税收业务工作”是指具体从事税收的征收管理,计划统计,税收法律、法规的研究,政策执行及解释,税收的稽查、检查和调查案件的办理、查处,办理有关涉税事宜以及专门从事税收理论的研究、宣传和教育等项工作。“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是指在税务代理机构直接代理业务工作以及在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从事业务工作。“从事税收工作”是指在税务部门或其他单位直接从事税收业务工作。 3.“从事税收相关工作”是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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