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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租房应防受骗 洪恩教你几招


    近日,陆续有读者向本报投诉称,一些无良地产中介伪造身份证冒充屋主放盘租房,致使相当部分缺乏租屋常识的市民上当受骗。如何避免落入租房“陷阱”?记者特别向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请教了几道防范招数。

    据该负责人指出,市民在租赁房屋时,首先要核查证明房屋产权的有效文件。最常见的有:1、《房地产证》(“二证合一”前使用的是《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共有(用)证》、《房地产权属证明书》;2、经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鉴证的《广州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屋交付使用文件(即收楼通知书)。

    另外,在签订租屋合同时,承租人还须核查出租人的身份与产权人是否一致。若产权人通过委托代理人出租房屋的,应核查其是否持有合法的委托书,特别注意委托代理人受委托的权限及有效时间。若是产权人授权经营的,应核查其合法的授权经营管理文件。

    市民在核查以上或其它相关资料时,必须注意核对其原件,若有疑问可向房管部门咨询。达成协议后,应签订房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

    为了更好地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房管部门提醒市民应在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后10天内,到经管的市、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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