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一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贪污贿赔罪概述
贪污贿赂罪的概念;贪污贿赂罪的构成特征,即侵犯的客体是公务活动的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贪污、挪用、受贿等法律规定的行为.犯罪主体多是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但少数罪由一般主体构成,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本章要求掌握的6种犯罪,即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罪时注意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
对上述第一节内容要求理解;对第二节内容中涉及罪的概念要求记忆、理解,涉及犯罪构成特征以及认定时注意区分的界限应当理解并会运用,涉及这些罪的法定刑仅要求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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