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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网络版北京5月4日专稿 引人关注的四件原属圆明园的珍贵文物,近日被香港两家拍卖行公开拍卖。尽管它们最终还是被中国公司竞价购得,然而,看到140年前被英法联军掠走的中国文物,在中国领土上叫价拍卖,中国人感情上实在难以接受。部分香港市民为此情绪激愤地到拍卖场外抗议。香港舆论普遍认为,这一举动不仅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而且有悖于有关国际公约,其影响远远没有完结。
贼赃拍卖引人反感 这次春季圆明园宫廷艺术精品专场拍卖会引起一些香港市民的反感,首先因为它与火烧圆明园那段野蛮而屈辱的历史事件有关。1860年10月,英国和法国为了迫使清政府签订天津条约、达到割地赔款的目的,组织联军打进北京城,烧杀淫掠;洗劫圆明园,掠走无数珍贵宝物后纵火烧园,使一座举世闻名的万园之园化为一片废墟。
这次被香港苏富比拍卖行和嘉士得拍卖行所拍卖的四件文物,就是当年英法联军的洛克爵士,从圆明园中掠夺出境的。它们分别为铜牛头、铜猴头、铜虎头和青花彩绘镂空双层六角套瓶,属于清干隆时期的文物。那些铜制兽头原本安装在圆明园欧式建筑海宴堂前大水法喷水池边。原先共有12个设计精美的人身兽头生肖像,头为铜制;兽头按12个时辰依次喷水,正午时刻全部兽头一起喷水。除了此次被拍卖的三个兽头以外,其余有些被台湾或境外人士收藏,有些下落不明。其设计者是当时的外国天主教传教士、画家朗世宁等。据了解,圆明园12生肖铜制兽首,最少有7件曾在国际艺术品市场拍卖过。
法国文豪雨果曾对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的暴行深感愤慨。他写道:有一天,两个强盗闯进了夏宫。一个进行洗劫,另一个放火焚烧……一个强盗叫做法兰西,另一个则叫做英吉利。我相信﹐总有这样的一天,解放了的而且把身上的的污浊洗刷干净了的法兰西,将会把自己的赃物交还给被劫夺的中国。世界上许多具有良知的人同雨果一样,一直期望被掠夺流失的圆明园文物能够早日回归中国。
作为中国人,每想起这段屈辱,自然愤激不已。因此,当四件文物将被拍卖的消息传出后,香港各界和舆论立时传出抗议的声音。香港大公报发表社评说:有人要把这历史伤痕、把中国人的痛苦拿出来展览、拍卖,而且在同样经历国殖民侵略统治、今天已经光荣回归祖国的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来公开讨价还价、落槌成交,可说是奇耻大辱。
在香港部分市民的抗议声中,中国保利集团公司顾问易苏昊毅然决定参加竞投。事后,他对传媒表示,如果在中国人的领土上拍卖中国被掠夺的东西,而让外国人买走﹐中国人就太丢脸了。在4月30日和5月2日举行的两场拍卖会上,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不惜代价,以3000万港元将三件铜兽头购得,北京市文物公司以1900万港元购得六角套瓶。这些流落他乡已久的文物再次回到中国人手中。 掠夺的文物禁止拍卖 一些人认为,掠夺走的文物不应该被拍卖,这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国完全可以根据国际法有关条款,追索战争期间被掠夺的文物。
1899年和1907年,两次海牙和平会议通过的13个公约和一些议定书、声明规定,不得任意掠夺文物,在战争期间被掠夺的文物应当归还。《海牙公约》的《武装冲突下保护文化财产议定书》规定:每一缔约国家承允监管直接或间接从任何被占领土输入其领土的文化财产。每一缔约国承允于敌对行动终止时,向先前被占领的主管当局返还其领土内的文化财产。 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现代国际法归还文物的原则规定,任何因战争原因而被抢夺或丢失的文物都应归还,没有任何时间限制。1996中国政府签署加入《国际统一司法协会关于文物返还的公约》,并声明,中国政府保留对历史上被非法掠夺文物的追索的权力。
据悉,在这四件文物被拍卖之前,中国国家文物局已致函两家拍卖行,要求停止拍卖。文物局还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这些文物在法律上的性质是战争期间被掠夺的文物。中国政府已签署加入1954年签订的《海牙公约》。1970年签订的《国际文物公约》也规定,凡是战争中遭到掠夺的物品,在被掠夺一方提出要求和证明后,必须予以归还。拍卖行如果一意孤行,明显是对国际法原则的蔑视。
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认为,虽然由于种种原因,中国被掠夺的文物和艺术品一时难以回归,但中国保留并强调对战争期间被掠夺文物的返还权利,这是国家和民族权益之所在。该发言人特别指出﹐国际社会和国际组织从来没有停止对苏富比、嘉士得拍卖行长从事违背行业道德准则的行为进行谴责﹐许多有关它们进行非法文物交易的丑闻在全球也时有披露。包括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都曾做过报道。 关于战争期间被掠夺文物的归还问题,国际上已有先例。根据第一次世界大战停战协议,德国已把从法国搬走的战争纪念品、档案、历史纪念物和艺术作品归还。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裁定,德国在占领区内掠夺财物的做法为战争罪,追究发动抢掠行为的个人的刑事责任。 去年12月31日,美国纽约嘉士得拍卖行拍卖一件中国五代大理石人形浮雕,中国国家文物局及时提供证明,认定是从河北省古墓所盗物品。纽约地区联邦法院最后裁决,将这一拍卖品归还中国。 用法律堵塞漏洞 有不少人士分析,此次拍卖文物的争议,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其中有些属于民族感情问题,有些涉及外交关系,有些暴露了法律方面的缺陷,也不排除有人利用某种情感进行商业炒作,哄抬被拍卖物品的价格。
针对此次文物拍卖所引起的争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统筹专员林瑞麟表示,香港特区将会继续根据《基本法》及一国两制的原则,并遵守有关国际公约及法例,来处理国家的文物问题。特区政府并未(就文物拍卖一事)与任何拍卖行接触过,中央政府也没有要求香港政府向任何有关方面接触。如果有任何文物索还的行动,必须要由中央政府向外国有关的政府提出。他重申:我们一向坚守国际法的原则及香港法律的原则。根据国际法律及公约保护国家的文物,在香港任何一方面都会依照香港法律来办事。 港区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尽快在法律上堵塞漏洞,阻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谭惠珠说﹐按照国际公约﹐此类文物不应进行拍卖﹐但香港本地法律并没有对此作出规范﹐即没有法律赋予任何人采取任何行动。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温嘉旋则认为,拍卖文物活动属商业活动﹐应该尽量在合乎香港法律原则之下进行。往后如何处理在香港拍卖中国被外国掠夺文物的问题﹐可以由立法会通过有关法例﹐或是将全国性的有关法律加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实施。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罗叔清认为﹐长远而言﹐香港应参考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以及内地的法律﹐制定更有效的保护文物方面的法律。
苏富比中国及东南亚区执行董事罗嘉彤表示,该公司知悉及尊重不同观点,并对中国文物非常关注。也有业内人士持不同看法,认为此次所拍卖的铜兽头属建筑饰品,并非独立的艺术珍品。它们每个的底价也就是几十万港元。选在香港拍卖,挑起争议,正是为了造势、抬价,结果真的如愿以偿。单纯从商业角度看,这不失为一次成功的运作,收藏者和拍卖商检了个大便宜。
随着此次拍卖活动结束,拍卖所引起的风波尘埃落定,但它留给人们的思索却很多。(刘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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