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施压阻拍卖国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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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间老牌国际拍卖行准备在香港拍卖四件、估计总值达二千万元的北京圆明园古董文物。由于有关文物属一百四十年前,英、法两国联军侵略中国时,强抢豪夺偷去的国宝,中国官方对这几件带「政治」色彩的文物,竟在回归后的香港拍卖,作出强烈反应。有关当局向拍卖行施压,指摘拍卖行在中国的土地上,拍卖有关文物,是侮辱中国人的行为,并且要求拍卖行停止有关拍卖,以及保留追回文物的权利。

  其中一间拍卖行佳士得对事件响应时证实,拍卖行的确已收到中国有关单位的意见,但拍卖行到目前为止,仍未决定有关拍卖会否因此改期或者终止拍卖文物。而苏富比响应时则表示,拍卖行对今次事件十分关注,但根据所知,并无任何资料显示,发售此有关物品,会违反国家法例或国际公约。不过,苏富比方面强调会与中国有关当局保持联系。

  中国保留追究权利

  负责内地古董文物管理的中国国家文物局,得悉有关拍卖后,昨日发出强硬声明表示,在中国的土地上,拍卖被外国军队抢走的文物,是侮辱中国人的一种行为,文物局发言人特别劝喻两间拍卖行不要拍卖有关文物,中国方面会保留追究的权利。

  「我们觉得在中国的土地上拍卖这些被劫的文物,是对中国人民的一种侮辱。」国家文物局外事办主任王立梅表示,同样的文物即使在其它国家拍卖,文物局亦会根据国际条约作出追究。

  根据经验,中国文物局过往经常都有透过国际刑警、甚至有关政府阻止拍卖一些由内地盗往海外的国宝。研究中国法制的中大亚太研究所研究员张鑫表示,中国是「保护文物国际公约组织」的成员,因此有权限制一些受保护文物在境外拍卖,有关公约亦适用于香港,而国家方面可以透过收购或者补偿的方式向物主取回有关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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